山西省根据国家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精神,结合本省实际,出台了一系列疫情防控新规定,这些规定旨在更加科学、精准、有效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,新规的发布,标志着山西省疫情防控进入一个新阶段,也为全省人民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行为指南。
新规定首先对风险区域的划分和管控措施进行了优化,根据规定,山西省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,以楼栋、单元、楼层、住户等为单位划定高风险区,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、社区和街道(乡镇)等区域,高风险区划定后,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公布,并落实“快封快解”原则,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,这样的调整避免了过度防控,体现了精准施策的理念,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管控带来的不便。
在核酸检测方面,新规定要求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,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、减少频次,根据防疫工作需要,可开展抗原检测,按照规定,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,其他人员愿检尽检,除了养老院、福利院、医疗机构、托幼机构、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,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不查验健康码,重要机关、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,这一调整不仅减轻了核酸检测的人力物力成本,也避免了人员聚集可能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,是社会资源更加合理分配的体现。
针对跨区域流动人员,新规定明确取消机场、火车站、长途客运站、高速公路省界服务区等交通卡口的落地检政策,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,不再开展落地检,这样的规定方便了人员往来,促进了必要的社会经济交流,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在隔离方式上,新规定也做出了重要调整,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,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,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,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,隔离第6、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≥35解除隔离,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,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,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,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,这些措施既考虑了医学防控的必要性,也尊重了个人意愿,体现了人文关怀。
新规定还对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做出了安排,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,不得随意关停,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,这一规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,避免了因购药不便而延误病情的情况发生。
在疫苗接种方面,新规定坚持应接尽接原则,重点提高60-79岁人群接种率、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,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、临时接种点、流动接种车等措施,优化接种服务,逐步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,这是保护易感人群、构建免疫屏障的重要举措。
新规定还强调要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,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,不得停工、停产、停业,将医务人员、公安、交通物流、商超、保供、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“白名单”管理,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、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,减少与社会面接触,尽可能“两点一线”工作,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常上班,这些规定确保了城市基本功能运转,维护了正常生产生活秩序。
山西省疫情防控新规定的出台,是基于对病毒变异和传播规律的深刻认识,也是基于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的综合考量,这些规定不是放松防控,而是强调更加科学精准的防控,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,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。
疫情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政府、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,山西省的新规定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,但最终成效还需要每个人的理解和配合,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,才能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,保护人民健康,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,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。
随着新规定的实施,山西省的疫情防控工作将更加科学、规范、有序,既体现了生命至上的原则,又兼顾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,为全省人民创造了更加安全、便利的生活环境,这也标志着我们在与新冠病毒的斗争中越来越有经验,越来越有信心,能够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