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,浙江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,面对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长期性,浙江省不断优化防控措施,以科学精准的策略有效应对疫情变化,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,现将近期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当前疫情形势与防控原则
浙江省近期疫情总体平稳,但全球疫情仍处于高位,国内局部地区疫情多点散发,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我省坚持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总策略和“动态清零”总方针,全面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,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。
各地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、厌战情绪、侥幸心理、松劲心态,压实“四方责任”,落实“四早”要求,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,要基于疫情风险等级,分区分级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,避免简单化、“一刀切”,确保防控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。
重点防控措施
强化人员流动管理
对来自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入浙人员,实行“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+3天居家健康监测”;对中风险地区来浙人员,实行“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”;对低风险地区人员,持健康码绿码自由流动,所有省外来浙返浙人员应提前通过“浙里办”APP等进行申报,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。
完善核酸检测服务
继续优化“1530”核酸检测服务圈(即步行15分钟可达采样点,排队不超过30分钟),在机场、火车站、长途客运站、港口等地设置足够的核酸采样点,为旅客提供免费检测服务,重点行业、重点人群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,做到应检尽检。
加强场所码应用
各类公共场所、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“场所码”扫码查验措施,做到“逢进必扫、逢扫必验、不漏一人”,对老年人、儿童等特殊群体,可采用登记身份证等方式替代扫码,场所管理者发现健康码异常人员,应立即报告属地防控办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。
推进疫苗接种工作
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最经济、最有效的手段,请符合条件的人群尤其是老年人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,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,各地要提供多样化接种服务,包括设立临时接种点、流动接种车等,方便群众接种。
应急处置机制
一旦发生本土疫情,各地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,按照“快流调、快检测、快隔离、快管控”原则,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:
- 精准划定中高风险区域,落实相应管控措施;
- 迅速开展流调溯源,查明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;
- 有序组织区域核酸检测,确保应检尽检;
- 及时发布疫情信息,回应社会关切。
保障经济社会运行
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,保障交通网络畅通,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,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,不得随意限制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,不得擅自关闭保障民生需求的经营场所,不得简单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医疗服务。
各地要完善生活物资保障体系,确保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、价格稳定,建立“白名单”制度,保障疫情防控、就医送药、物资配送等人员车辆正常通行。
个人防护责任
每位公民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,应当:
- 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,配合测温、扫码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等措施;
- 坚持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;
- 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等症状时,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,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;
- 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。
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,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,浙江省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,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及时公布,让我们携手并肩,科学防控,共同守护健康浙江!
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